关于学生证补办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5-09-11 点击数: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:

为规范研究生学生证补办管理程序,提高办理效率,特通知如下:

1、学生证补办时间及要求:每年春季学期6月1-15日,秋季学期12月1-15日开通补办系统,学生登录个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补办申请。同时将一张登记照(蓝底一寸免冠照)交至培养单位负责人员审核,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和学号。

2、学生证审核程序及要求: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,统一将学生照片交至研究生工作部,研究生工作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开始办理,办理成功后将发布通知领取。

3、学生证补办情况说明:1、遗失或被窃;2、乘车区间发生变化(需提供家人和更改后住宿地点当地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原件各一份);3、就读期间学制或其他学籍信息发生变化。

研究生工作部

2015年9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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